坚定履行义务,合理行使权利------记化学与化工学院408班党支部第三次组织生活会

  • 日期: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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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日晚6点半,化学与化工学院408班全体党员在玉泉路校区教学楼316教室开展本学期第三次组织生活会。此次会议由党支书张小宸同志主持,会议主题是“学习党员权利与义务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决定”。

生活会上,各位党员首先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进行学习,学习了党章有关内容。之后,同志们分享了身边优秀党员的事迹,以他们为例,学习优秀党员是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同志们认真聆听,反思自己的不足,表示今后要更好的履行党员义务,合理使用权利。会议上,支部成员全票通过梁彩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决定对她进行培养考察。

之后,针对十八大热点改革问题,观看评论视频进行学习,每位同学进行发言,表达自己针对国安委房产税等改革问题进行讨论。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改革,实际上是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个建设提供了体制支撑,是十八大精神的延伸和扩展。充分体现了执政党肩负的使命和领导人责任的担当,站在一个新的历史高度,表现出空前的改革勇气和决心,让青年学生备受鼓舞、充满信心。

这次生活会的开展,使得408班党支部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解,并十八届三中全会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学习,也认识到了有些党员同志在了解党政大事上起到了先锋的作用。通过这次生活会,支部党员的先锋意识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的理解整体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文/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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